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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青少年倡树生态环境道德,传播生态文明,弘扬生态理念,围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治区团委决定于3月7日---4月7日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保护母亲河,建设新农村”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日”宣传活动
今年3月9日是第五个全国“保护母亲河日”。各地要广泛动员青少年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节约资源、珍爱生灵、抵制污染、保护环境、共建和谐”的理念,开展植绿护绿、生态环境道德宣讲、生态监护、义务宣传等活动。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围绕国家重点工程和重点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青少年普遍开展植树种草、清洁江河水、美化环境等实践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建设节约型社会我先行”活动,创建“青年节约之窗”、评选“青年节约之星”。以广场、校园、农村、社区、工地等为阵地,充分挖掘当地有特色、歌颂绿色和环保的文艺精品,围绕当地生态环境建设,集中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珍惜资源、爱护环境、保护母亲河。自治区团委将于3月7日在中卫启动“保护母亲河,建设新农村”行动月活动。
二、大力开展“青春装点新农村”活动
1、开展青年环保志愿者结对服务活动。组建百支青年环保志愿者服务队,与百村结对,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结对村,宣讲现代生态文明知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帮助农村青年带头参与农村沼气建设,带头改圈、改厕、改厨。
2、开展“革除陋习,天天环保”活动。组织广大农村青年带头倡树生态文明新风,革除陋习,天天环保,从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改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组织农村中小学生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开展“文明习惯带回家”活动。
3、开展生态监护活动。组建青少年志愿者生态监护队,广泛开展以监护农业生产源污染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监护活动,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督生产生活中的污染行为。
4、开展“青春在绿色工程中闪光”活动。以培养扶持退耕还林青年示范户、速生林青年生产大户为切入点,培养一大批青年生态建设带头人,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大力营造水保林,加强水土资源保护。
三、扎实推进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
各地要充分抓住春季植树的大好时机,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尤其要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以“5元钱捐植一棵树,200元捐建一亩林”为标准,采取认捐“爱心树”等形式,建设保护母亲河纪念林。要利用团(队)日,各种生态环保纪念日、重大节会等契机,广泛营建“少先队纪念林”、“成人仪式林”、“结婚纪念林”等各种纪念林,形成植树种草的高潮,为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便利渠道。要加强保护母亲河工程的建设管理,加大力度,保证质量,搞好管护。启动实施好“武警西部万亩林—银川项目”和“日本小渊基金—中卫项目”2个国家级保护母亲河工程,管理实施好“青铜峡解放军青年林”、“日本小渊基金—石嘴山黄河生态护岸林”和“灵武青年志愿林”3个国家(自治区)级保护母亲河工程。
四、精心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尽快做出行动月工作安排。要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密切联系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刊发保护母亲河公益广告、活动动态、新闻消息。要充分利用灯箱、广告牌、宣传栏等阵地,宣传保护母亲河的有关内容,营造保护母亲河的浓郁氛围。
各地的行动月工作安排,要在3月9日前通过电子信箱报自治区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色活动和新闻线索,要及时上报,以便统一宣传。联系电话:0951-5064293;电子信箱:nxgnb@163.com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200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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