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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省直各团委,省直各高校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及省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团中央的总体安排部署,以组织引导青少年和社会公众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广泛动员全省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扩大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参与面,深入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全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对保护母亲河行动的认识,促进我省青少年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我省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开创我省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以“保护母亲河日”、“同一条河”主题活动为重点,广泛开展“保护母亲河日”活动
1、以“日”和“节”为重点,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今年3月9日是第五个保护母亲河行动日,各市(地)要以保护母亲河行动日、保护母亲河行动周为牵动,围绕“珍惜每一滴水,爱护每一条河”的主题,在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广泛动员和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少年植绿护绿队、生态环保监护队,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绿色文明校园(机关、厂区、街道、社区)”、建设“青少年绿色家园”、“小手牵大手,共建美好家园”和“一队一林(绿地)”等生态体验活动,大力倡导“天天环保”,踊跃实行“绿色承诺”,使广大青少年在植绿护绿实践中树立关心生态、关注环境、热爱家乡、建设家园的绿色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省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将于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举行黑龙江省青少年保护母亲河行动生态林建设启动仪式和主题宣传日活动。
2、进一步深化“请跟我来,天天环保”活动。组织社会知名人士参加保护母亲河行动,制作带有名人形象的绿色承诺卡,使广大青少年同名人一起参加相关生态环保活动,以此促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从小事做起,天天环保。
3、开展青少年绿色意识教育。在大中小学开设课外“绿色课堂”,举办绿色知识讲座。在重点工程区,选择一批具有独特生态价值和特点的区域,创建一批保护母亲河青少年生态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生态冬夏令营,开展生态自助旅游活动。
(二)、以流域为单元,围绕国家和省内大型重点工程,全面推进青少年生态环保活动
1、开展“美化母亲河、保护母亲河”活动。以嫩江、松花江、黑龙江等流域的团组织为主,以签署保护母亲河公约、建设纪念林、开展生态监护、组织环保之旅等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美化母亲河、保护母亲河”活动,发动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母亲河环境保护活动。命名20个全省青少年生态环保教育基地,培训100名优秀青年为“保护母亲河行动宣传员”。
2、继续开展创建“保护母亲河号”活动。各市(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同航运、铁路、交通、民航等行业开展创建、命名“保护母亲河号”活动,使创建“保护母亲河号”活动成为青少年接受环保教育、体验生态环保的重要场所。
3、继续推进保护母亲河生态监督活动。以县为重点,建设生态监督站,组建生态监护队。今年将继续命名注册监护站,各地将申报情况于9月底前报省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青农部),由团省委和省环保局共同审核确立,注册10个左右监护效果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监护站。全省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将通过新闻媒体、保护母亲河网站及时公布各地注册情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由当地环保部门统筹安排,在当地重点污染控制区、排污口等社会普遍关注的地方设立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点。重点抓好嫩江、松花江流域、镜泊湖、兴凯湖、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区所在县区监护活动。各地要在各大江、河、湖泊的流域内建立监护网络,使母亲河、保护区及公共场所的生态环境得到很好的监护。
(三)以建设青少年绿色家园为重点,推进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
1、围绕退耕还林工程,大力培养“退耕还林青年示范户”。在退耕还林工程区,制定相对统一的示范户标准,与当地青年签订培养责任书,重点在信息服务、品种技术服务等方面予以帮扶,保障政策补助资金的落实,形成机制,做出示范,促进当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2、围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大力实施“绿色就业培训工程”。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充分利用团属培训基地和各类职业学校以及近年来团组织培养的青年典型等社会资源,大力组织开展绿色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当地青年掌握一到几门实用技术,提高职业技能,使他们从砍树人成为护树人和其它产业的带头人,从而有效保护天然林资源。全年各市(地)团委省、农垦总局团委、省森工总局团委共造共青林15片。(每片林不少于1000株树)
3、围绕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创建“青少年绿色(珍稀动植物)监护队”。在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成立青少年绿色(珍稀动植物)监护队,开展古树名木认养、珍稀动植物物种保护活动,检举、揭发工程区内破坏森林植被、滥挖中草药材、偷猎捕杀野生珍稀保护动物等不法行为,维护当地生态系统的平衡。
(四)、进一步加大青少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宣传力度
1、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各市(地)要与本地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取得支持,广泛刊发保护母亲河公益广告,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中有声音、网站上有画面、报刊中有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
2、加强在公共场所、标志性地段的宣传。各市(地)团委要充分利用报刊、广告牌、宣传栏等阵地,加大保护母亲河行动在当地重要公共场所和标志性地段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公共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站、商业街道、风景区、保护母亲河工程项目区等人口流动频繁、影响力较大场所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
3、各市(地)团委要结合本地情况,对今年保护母亲河活动作出明确安排,突出重点,抓紧落实。要做好新闻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深入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及时上报,以便组织宣传。各市(地)团委要将集中活动日的情况于3月10日报省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青农部)。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活动纳入当地的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市(地)要以对保护母亲河行动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及早部署,狠抓落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各地要统一部署,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规划和具体的推进计划,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做到既有长远的持续发展,又有年度的高潮迭起,确保活动稳步有序推进,切实为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公众关注春季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各种活动,广造声势,迅速掀起保护母亲河春季热潮。
3、突出重点,示范带动。要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和林业、环保、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吸收各方面青年参与到活动中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的质量。要在总结以前开展保护母亲河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抓住一批有影响的工作典型,影响和带动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黑龙江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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