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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工作,近日,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环保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择优注册工作。现将全文刊发,请各地学习借鉴。
关于做好2003年度安徽省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择优注册工作的通知
皖青联[2003]31号
各市团委、环保局,各市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广泛动员全省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母亲河流域生态环境的监测与保护,不断扩大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参与面,促进各地加大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测站建设步伐,推进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活动深入开展,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环保局决定对各地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进行择优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条件
注册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1、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按照皖青联发[2002]08号文件有关要求所建立的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依托大中小学校、企业建立的市级、县级、乡级生态监护站均可)。
2、坚持开展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活动,所监护的污染控制区、排污口等生态监护点所在地的环境有明显的改善,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3、开展的生态监护活动吸引了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定期发布“母亲河公告”,引导社会公众密切关注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注册方式
注册生态监护站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市级团委和环保部门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对本地的生态监护站进行备案管理,并择优推荐至团省委、省环保局进行注册,以更好地推动各地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活动的开展。
三、注册名额及表彰奖励
2003年团省委、省环保局将择优注册效果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颁发“安徽省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的证书和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各市团委和环保部门也要参照此方式对本地监护站进行择优注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择优注册是促进和规范各地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建设,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注册关,确保注册生态监护站的质量,真正推出一批有典型示范效应的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
2、按时申报。每市择优推荐2—3生态监护站。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应详细阐述生态监护站的建设及生态监护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监护点的确定、监护热线的开设、监护队的组织,“母亲河公告”的发布等方面内容)一式3份,于2003年6月20日前报安徽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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