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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第四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做如下补充通知。
1.2008年4月30日为各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本地、本部门(系统)参评对象,其它社会团体和个人自荐或荐他的截止日期。如有特殊情况延期报送申报材料的,需提前告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果无推荐对象,需在2008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豪、黄鑫;电子邮件:85212015@163.com;传真:(010)85212804。
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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