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保护母亲河行动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保领发〔2007〕3号
各省(区、市)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
今年以来,各地按照《2007保护母亲河行动工作要点》的部署,以“绿色和谐,你我同行”为主题,以弘扬绿色理念、建设绿色家园、培养绿色队伍为重点,全面推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按时完成保护母亲河行动今年既定的工作任务,确保保护母亲河行动实现新发展,现就近期需集中力量做好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绿色理念进公共场所的各项工作。要积极探索社会化运作方式,形成与合作单位互惠互利的长效机制,广泛宣传绿色理念。各地要积极主动地与铁路、民航系统协商,广泛寻求社会合作,自行印制宣传绿色理念的生态环保卡片、书签、挂图、提示牌等,有重点地选择2至3辆(架次)进京的火车、飞机,在机场通道、车厢两头、机舱显著位置摆放或悬挂。集中联系省会城市2至3家省委(省政府)定点接待宾馆,在前台、厅堂、廊道醒目位置或客房床前、卫生间等位置摆放“保护母亲河”提示牌。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下半年对该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2.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绿色家园建设。各地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在保护母亲河工程、纪念林等原有工程项目基础上建设、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合作建设、由团组织自行建设等多种方式,建设2至3处省级青少年绿色家园。积极鼓励各县、市、区按照统一要求建设1处以上的青少年绿色家园。要利用暑期,充分发挥青少年绿色家园的生态教育、劳动实践、素质拓展、休闲观光、环保交流等多项功能,教育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要注意总结青少年绿色家园建设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上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总结推广。
3.完成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注册备案工作。各地要从促进保护母亲河行动事业化发展的高度,对本省(区、市)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以大中专院校为主)从人员数量、发展规模、活动情况、联系方法、组织方式等方面进行普查摸底,及时收集和掌握相关社团的详细资料。在此基础上,建立省级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团省(区、市)委的网站上进行集中展示。要依托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招募注册青少年绿色志愿者,带动全省(区、市)青少年生态环保活动的蓬勃开展。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网站将于6月底开通全国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注册系统,各地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相关主管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的团组织,做好相关社团的网上注册工作。
4.对保护母亲河生态环保示范工程进行严格的自查和复查。实施保护母亲河全国重点项目的地区,要严格按照《保护母亲河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年度作业计划,在春季造林的基础上进行严格的自查,通过补植、管护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既定标准。各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区自查通过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严格的复查,提出复查意见,并于8月底前将自查、复查报告上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组织专家进行全国性的检查验收。
5.及时上报材料。为进一步打造全国青少年生态环保活动的展示平台和信息交流平台,近期,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保护母亲河网站进行了整体改版。新版网站已于6月6日开始正式运行。各地网站如要与本网站建立链接,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申请(联系人:张豪,电话:(010)85212234,电子信箱:85212012@163.com)。
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 2007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