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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保护母亲河行动主要工作安排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2001年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强势推进。主要任务是:示范牵动,强化管理,完善机制。
一、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方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走进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日常生活 (一)重点开展“小事做起来,保护母亲河”活动。 1、确定3月3日为全国统一的“小事做起来,保护母亲河”宣传日,3月3日至3月10日为活动周。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将重点推介不乱扔垃圾、废旧物品回收等10件左右具有较强代表性,从身边随手可做的小事。并将整合力量,为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力所能及地做这些小事提供便利。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一件或几件小事,或自定一些有当地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小事予以重点推动,力争在某一件或某几件小事上形成强大声势,做出明显成效。 2、通过保护母亲河行动网站及有关媒体开展“小事做起来,保护母亲河”绿色承诺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发放绿色承诺卡、开展绿色创意评选、举办征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慎重承诺并积极践行做一件或几件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小事。 3、在全国10个左右大城市面向家庭、在校学生开展“RAP绿色之约”活动(R、A、P分别代表英文单词read、act、promote,意指学习了解生态环境基本知识,积极行动起来保护生态环境,传播绿色文明),先期在长沙、武汉两市开展。通过赠书、网上生态环保知识竞赛、电视现场竞答表演等方式组织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学习、了解生态环保基本知识,设计家庭、宿舍绿色计划。选拔一批“RAP绿色之约”家庭、学生代表,并组织家庭、学生代表分赴海外免费参加绿色之旅,以此促进生态环境知识的普及,大力倡导保护生态环境从身边小事做起,使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自觉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4、与环保部门联合在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设立“保护母亲河青少年环保监督岗”,组织青少年环保志愿者监督、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促进企业、厂矿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引导青少年同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作斗争,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二)结合全国人大环资委“中华环保世纪行”,组织“保护母亲河行动江河行”新闻记者采访活动。今年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着重反映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状况、宣传保护母亲河行动以及我国生态环境建设成就。 (三)评选并公布保护母亲河卡通连环画设计大赛优秀作品,出版发行保护母亲河生态教育挂图,组织观看保护母亲河有关电影、电视教育片《支撑》、《河流》、《我爱母亲河》等。借助多种艺术手段,加大对青少年乃至全社会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力度。 (四)结合大中专学生“三下乡”和寒暑假期社会实践,开展送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下乡活动。利用保护母亲河行动生态教育基地开展青年志愿者绿色生态夏令营活动,进一步加大开展保护母亲河绿色劳动营活动的力度,积极增进国际青年组织、环保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友好交流。
二、工程建设:完善管理机制,突出示范效应 (一)不断探索不同地区工程治理的特点和措施,积极试验在各种条件下,科学、高效、合理的治理方式,加大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注重发挥示范作用。现有的全国资助项目特别是自1999年立项建设、到2002年完成总体建设任务的全国资助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突出示范性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设计规划。今后新增的全国资助项目要以是否具有示范性作为主要的审批条件,以努力提高全国重点资助项目的科技含量。 (二)总结完善保护母亲河工程的建设模式和机制,推动全国各地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按照《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全保领发〔2000〕5号文件)要求,2002年底以前全国县级以上团组织都要建设自己的保护母亲河工程。今年是关键的一年,全国地(市)以上团组织要率先完成立项建设1个以上自己的保护母亲河工程的任务。 (三)发挥好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专家组成员及各地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监督作用,做好工程监察和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因遭遇严重灾害而将2000年度检查验收延期的全国资助项目,今年春季要完成。秋冬季的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按设计规划正常进行。联合水利、林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补充修订《“保护母亲河工程”实施暂行办法》,出台工程检查验收等具体操作细则。完善保护母亲河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为社会公众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提供便利。 (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建设好“中国少年水保世纪林”、“中国青年企业家世纪林”等重要纪念林工程。进一步完善外援项目建设机制,努力建设好现有“小渊基金”等外方资助项目,并力争外援项目有新的扩大。
三、基金筹集:拓宽渠道、加强管理 (一)筹资渠道从以组织发动为主逐步向以社会发动为主转变,积极创新直接面向社会筹资的方式。总结推广一批成效明显、富有特色的地方筹资方法,为各地筹资提供示范、借鉴。加大面向海内外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筹资力度。 (二)加强基金管理,补充修订《关于“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绿色希望工程)基金”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工程建设资助资金拨付细则。加快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机制,确保筹资工作健康发展。 (三)完成已分配的筹资任务。没有完成1999年、2000年分配的筹资任务的省份要在今年完成。今年及以后不再向各地分配筹资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省份,原则上不再安排全国资助项目。已安排全国资助项目的省份,没有完成分配任务时,所欠资金从工程资助资金中同额冲抵。
四、综合保障 (一)2001年6月前后召开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现场推进会。总结两年多来保护母亲河行动取得的经验,重点研究解决省及省以下筹资和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推动保护母亲河行动深入开展。 (二)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考察保护母亲河行动。 (三)做好第一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工作,做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