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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6月27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举行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晓东关于“保护母亲河行动”实施情况的汇报和专家组成员、国家林业局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高贤栋关于专家组工作汇报,分析讨论了“保护母亲河行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蒙,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袁国林,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国绿委办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崔波出席会议。会议由周强同志主持。
会议全面总结了“保护母亲河行动”实施一年多来的情况,高度肯定取得的成绩。会议认为,在各主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保护母亲河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鲜明,富有创新,发动广泛,声势浩大;工程建设开局良好,稳步推进,发展健康;基金筹集形式多样,渠道不断延伸,成效明显。整个活动起点高、启动快,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肯定和评价,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认可,正在成为社会公众参与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渠道和对青少年进行生态环境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新的有效载体。
会议认为,“保护母亲河行动”在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原因是:第一、“保护母亲河行动”适应了党中央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服务了国家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顺应了社会公众对改善生活环境、生存空间的强烈愿望。第二、“保护母亲河行动”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开辟了一条重要渠道,探索了一种对青少年乃至全社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爱国主义教育新的有效载体。第三、“保护母亲河行动”以真挚情感打动公众,以简便的操作方便公众,并力争以实际成果回应社会公众,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活动的认同程度。第四、“保护母亲河行动”初步实践了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众参与、政府支持、按照生态建设规律进行工程建设的新机制。第五、“保护母亲河行动”在组织领导上集中了国家权力机构、政治协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群众团体的优势,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得到了各主办单位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
会议再次强调,“保护母亲河行动”是一项群众性生态公益事业,教育青少年、影响全社会是其最根本的任务。教育青少年就是使他们从小养成保护生态环境良好习惯,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形成爱家乡爱祖国的基本理念。影响全社会,一方面是要通过青少年一双双小手,牵动社会公众这双大手,最终形成同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的局面;另一方面是要示范带头,探索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新机制,有效服务于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大业。
会议认为,经过一年多的发展,“保护母亲河行动”起步阶段顺利完成,正迈入巩固完善阶段。巩固完善就是要巩固现有成果,完善现行机制,其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强势推进,磨合机制,规范运作,加强管理,为今后向更大规模、更高层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为此,会议就下一步工作形成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群众性生态公益事业的方向,教育青少年,影响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和突出活动的育人功能;注重工程的示范效应,不断磨合完善现行机制;延伸基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规范运作,促进“保护母亲河行动”不断自我完善和持续健康发展,使其成为公众参与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途径,成为对青少年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
二、任务要求 1、宣传教育活动要努力形成一批稳定的教育项目,开展不同特色的主题活动,充分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手段,广造氛围,形成一浪高过一浪的宣传热潮,在青少年乃至全社会中倡导绿色文明。 2、工程建设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全国重点资助工程的数量与规模,磨合完善建设制度,坚持先易后难,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确保工程质量,努力建设一批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展工程建设新领域,丰富工程建设类型。争取在今后3年内,县级以上都要建设自己的保护母亲河工程。 3、基金筹措今后要重点面向各种团体、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积极向港澳台及国外拓展。完善基金筹集机制,加强基金管理,确保筹资工作健康有序和基金安全有效。
三、推进措施 1、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共青团、绿委、人大环资委、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水利、环保、林业、青基会要加强协调,集中优势,按照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继续强势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将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保护母亲河行动”,每两年就“保护母亲河行动”工程建设、基金使用和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一次专题指导、监督和检查。将“保护母亲河江河行”大型新闻采访活动纳入“中华环保世纪行”内容,每两年组织一次,根据需要确定主题,采访报道母亲河流域生态环境和“保护母亲河行动”状况,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在重点江河、城镇等区域主要污染源设立“保护母亲河青少年监督站(岗)”,促进企业环保达标,培养青少年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设立“保护母亲河行动”系列奖项。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名义设立“母亲河奖”,以民间筹资设立奖励基金,每年评选一次。任何为保护母亲河、建设生态环境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社会团体(含港澳台和海外)均可申报。努力使其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具有民间色彩的生态环境保护类奖项。以团中央、全国绿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青基会名义每两年表彰一批保护母亲河优质工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严格拨付方式。会议希望保护母亲河行动各主办部委的有关方面,努力使资助全国项目的国家专项资金在保持现有拨款渠道和数量基础上,按时戴帽下拨到省级“保护母亲河工程”专项资金帐户,并根据报帐式支付的程序,按照工程验收的意见进行拨付。 4、保障工作经费。一是以各主办单位的名义向财政部申请办公经费,二是各主办单位尽可能提供相对稳定的办公经费或承担部分活动费用。 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专家组在京专家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