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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和《2000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夏季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纪要》和《2000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夏季工作安排》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 5月24日,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团中央机关召开。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保护母亲河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就进一步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了安排。现将《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2000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夏季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1、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2、2000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夏季工作安排
附件1: 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2000年5月24日,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举行了第三次会议,专题听取了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晓东关于今年以来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情况汇报,围绕“保护母亲河行动”有关事宜和夏季工作安排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主任巴音朝鲁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崔波主持会议。 会议高度评价了“保护母亲河行动”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会议认为,一年多来,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经过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保护母亲河行动”起点高、启动快,宣传教育活动、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筹集管理等各方面不断有新的探索和突破,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正在成为一条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新途径,一种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特别是生态环境教育新的有效载体。特别是今年以来,团中央提出的“强势推进”的要求得到贯彻落实,成绩突出,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强调,“保护母亲河行动”作为一项以全新机制和方法运作的生态公益事业,应重视研究和解决其发展壮大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有些地方及有关部门不断推出一些富有本地、本单位特色的“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具体活动,但忽视了把名称统一到“保护母亲河”上来;社会有关方面不断推出了一些新的工程类型,这对项目选点、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课题;各地建设工程、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很高,但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工程经费缺乏强有力的保障等。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健康发展。为此,会议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就进一步整合全团力量,强势推进母亲河行动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保护母亲河行动”的统一协调 全团要按照中青发[1999]42号文件要求,用“保护母亲河行动”统揽青少年植绿护绿、保护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无论是地方团组织还是团中央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及在京的省级各大系统团委开展的相关活动,都须冠以“保护母亲河行动”,以确保举全团之力,形成统一品牌。 要进一步健全各级领导机构,明确各工作机构职责。已建立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机构的,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未成立领导机构的团省(区、市)委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对外联络、对内协调,并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及宣传、表彰工作。工程部负责工程总体规划、项目审批以及专项资金协调落实,对项目实施监督、指导、验收和审计等。基金部负责资金筹集、管理和监督,并对地方筹资进行指导。各地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的设置要尽量与全国机构相协调。但不管怎么设置,都要切实明确职责,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尽快建立起既能调动各方积极性,又能形成合力,运作高效的领导机制,以切实加大“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实施力度和保证其规范化运作。 加强对“保护母亲河行动”的组织协调。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协调指导委员会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有关工作。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基金部相对集中办公(中国青基金抽调2名工作人员到团中央机关办公),并建立每周一例会制度。有条件的省级团委应借鉴此做法,尽量建立独立办公机构,或有关方面联合办公。
二、确保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 所有经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领导小组”)批准建设的工程项目,名称统一为“保护母亲河工程”全国资助项目,其中建设规模在5000亩(含)以上的为“保护母亲河工程”全国重点资助项目。所有全国资助项目要严格按照《“保护母亲河工程”实施暂行办法》(全保领发[1999]2号)进行运作和建设,由全国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立项,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监察和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高质量。 加强对命名纪念林的管理。会议认为,建设命名纪念林充分调动了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为拓宽筹资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大力推动并进行规范。在保护母亲河工程全国资助项目区内建设命名纪念林,其立项、命名等须经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命名纪念林的选址、立项、建设和管理等事宜,由工程部具体负责。团中央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所属社团以及在京的省级各大系统团委筹集的各种命名纪念林建设资金,在现有全国项目所需资金筹集任务完成以前,都要投入到全国资助项目实施区,原则上不另行布点,特殊情况须由全国领导小组批准。捐方若要求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单独举行纪念林开工仪式,由工程部统一协调,费用由捐方负担。省际间资助建设保护母亲河工程项目(纪念林),捐助方省级团委要及时向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以便协调。 各地工程项目的运作和建设以及命名纪念林的管理要根据本地实际,参照上述意见执行。特别要把建设工程项目与命名纪念林有机结合,确保集中力量建好已立项的工程项目。
三、加大资金筹集和工程建设力度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筹资力度,采用各种积极有效的办法,制定具体激励措施,确保1999、2000年分配的筹资任务在今年年底前足额完成。要加强对已筹集资金的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各地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为保障工作所需,鼓励筹集专项活动经费。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有关“保护母亲河”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可直接面向社会筹集专项活动经费,但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要求各地加强工程建设。全国资助工程要不折不扣地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察制、产权预先确认制等工程建设制度,严格按照全国领导小组批准的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作业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地已审批立项和开工建设的保护母亲河工程项目,要参照执行《“保护母亲河工程”实施暂行办法》,严把质量关。尚无工程项目的县以上团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立项建设自己的工程。全国领导小组工程部和省级领导机构要对各地工程项目进行备案,加强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和总体协调。 会议原则同意《2000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夏季工作安排》。要求团中央机关各部门乃至全团一定要把“保护母亲河行动”摆上重要位置,积极配合,上下使劲,并按照强势推进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打名牌。在“保护母亲河行动”活动开展上,要突出育人功能,加强宣传教育,在基金筹集上,要坚持筹资与管理并重;在工程建设上,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新机制、新模式,为深入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促进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 2000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夏季工作安排
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集中力量全面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意见》(中青发[1999]42号)和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部署,今年春季,各地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迅速行动,以“装扮母亲河”为主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国统一宣传日具有声势,植绿护绿周颇显特色,“清洁江河水,保护母亲河”创意新、重实效,募集资金和工程建设也都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进一步扩大了“保护母亲河行动”良好的发展势头,团中央决定,今年夏季要以“认识母亲河”为主题,以大中小学生为主体,以实践教育为重点,继续强势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组织大中专学生开展“保护母亲河小发明、小建议、小制作活动” 各地要把“三小”活动作为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依托生态环保类学生社团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实践团(队),明确重点区域,组织志愿者特别是农、林、水高校的青年学生开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组织大中专学生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一条小建议,设计一个小发明或小制作,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实事。各地要评选一批创意好、技术含量高、实用性强的小建议、小发明、小制作,通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网站向社会展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全国领导小组将对网上申报的“三小”作品组织评审,对优秀的小建议、小发明和小制作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组织百万少年儿童“亲近大自然,共绘母亲河”活动 各地少先队组织要抓住两个环节,一是依托生态环境教育基地,通过广泛组织绿色夏令营和各种户外活动,动员少年儿童走进大自然,使他们在暑期认识更多的绿色植物、野生动物,写一些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日记、作文。二是在此基础上,组织少年儿童利用手中的画笔,描绘母亲河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表达少年儿童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美好向往,引导少年儿童从小树立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立志建设美好家园。同时,充分利用少年儿童的绘画举办展览、赠送社会、开展交流等,以感召更多的社会公众投入到“保护母亲河行动”之中。
三、评选20世纪世界、中国十大生态环境事件 为充分展现本世纪世界、中国的生态环境变迁,让人们认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倡导人与自然和谐与共的绿色文明,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将联合有关新闻媒体评选20世纪世界、中国的重大生态环境事件。评选由公众推荐,经专家初选,提出候选事件,通过在报刊、网站公布,充分听取社会公众以及有关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采取由世界、中国著名生态环境专家为主组成的专家组审评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最终结果。
四、抓紧建设“保护母亲河工程” 对巳立项建设的各级保护母亲河工程项目,有关各地要加快夏季施工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要抓住雨量充沛、光照强度大,有利于树木生长的时机,加大植树种草力度,做好补植,切实加强管护。干旱少雨地区,要组织人力、物力,采用一切可行的办法,抗旱保苗;多雨地区,要注意防洪排涝。全国领导小组将开工建设第二批全国重点资助项目,继续对已经完成年度作业施工的首批全国重点资助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开发GIS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五、抓好筹资和宣传 要继续按照《关于下发2000年“保护母亲河行动”各省(区、市)团委筹资任务的通知》(中青办发[2000]1号)要求,发动各级团队组织和广大青少年,以海内外团体、企事业单位为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广泛筹集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基金。要开辟各种渠道,充分利用命名纪念林、持卡建林等方式进行筹资。对筹集到的资金要加强管理,及时统一汇入专项基金,不允许搞“体外循环”。全国领导小组拟组织“保护母亲河行动”卡通连环画设计大赛,推评“保护母亲河使者”,印发“保护母亲河行动”挂图等活动,继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夏日广场、文艺晚会等人们喜闻乐见和覆盖面广的各种方式,加强对“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宣传。
有关全国活动的具体方案另发。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就“保护母亲河行动”今年夏季的工作作出安排,特色活动和有关资料要及时上报,以便宣传和交流(联系人:郭孟廉、裴桓、黄大伟,电话:85212015,85212012;传真:85212321。邮政编码:100051;地址:北京前门东大10号团中央青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