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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集中力量全面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意见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行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五大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全国生态建设规划》。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植树种草,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是其重要内容之一。共青团中央认为,深刻领会中央的战略思想,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为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团的重要任务。
青少年始终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从50年代开始,共青团组织先后开展了绿化祖国、营建青字号绿化工程、志愿者植绿护绿等一系列活动,带领青少年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团中央联合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实施的“保护母亲河行动”,虽然时间很短,但因其符合党和政府要求,顺应社会发展趋势,适应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烈愿望,具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因而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更好地服务于西部大开发,共青团中央决定,进一步集中力量,全面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
一、集全团之力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 把“保护母亲河行动”摆上全团工作的重要位置。“保护母亲河行动”采用社会化运作、工程化建设、项目化管理的办法,动员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在哺育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长江等江河湖泊流域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污染,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母亲河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是一项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题的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是21世纪的绿色希望工程。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既是一项共青团服务大局的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事业,全团上下务必要统一认识,切实将其摆上工作的重要位置。 用“保护母亲河行动”统揽团内各种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活动。各级团队组织要以“保护母亲河行动”为主题,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污染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活动。对传统的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活动项目,也要按照“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宗旨和基本原则逐步在名称、内容、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丰富和完善,纳入到“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来。各级团组织要建立健全“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实施机构,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以有效地把全团力量整合起来,共同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 各级团组织都要积极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大中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要充分利用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意识强、可开发利用资源多等优势,大力开展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内容的宣传教育、募集资金和各种保护母亲河实践活动,积极支持各级重点工程,尤其是带头支持全国重点工程和西部地区重点工程。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要切实抓住国家和地方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禁烧秸秆等有利时机,力争把“保护母亲河行动”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规划,同时努力开展好“保护母亲河行动”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学校团的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结合社会实践、“三下乡”等活动,在对学生深入进行保护生态环境教育的同时,组织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在社会上积极传播保护生态环境的知识。少先队组织要充分利用少年儿童影响面广、感染力强的特点,开展好“手拉手捡拾一片希望,还母亲河一片绿色”,建好“少先队世纪水保林”,积极用“小手”牵动“大手”。团属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青年报刊的优势,大力宣传“保护母亲河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基金募集的基础上,按照全国的统一规范,今后3年内原则上都要建设有自己的保护母亲河工程。
二、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加“保护母亲河行动” 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要继续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意义和做法,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富有感染力的各种形式的艺术作品,进一步激发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坚持“5元捐植1棵树”、“200元捐建1亩林”等基本方式,方便社会公众奉献爱心;积极探索各种认养绿地、认护河段、认管公共区域的具体机制,拓展青少年志愿服务的领域;切实形成项目产权所有者定期与捐资者联系的有效办法,广泛开辟公众了解“保护母亲河工程”的具体渠道,把更多的群众吸引到“保护母亲河行动”当中来。 充分挖掘社会团体力量。推广“1助1”方式,鼓励更多的行业、系统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认建保护母亲河工程或林地。尤其要利用生态环境无疆界、全球性的特点,加强对外宣传,吸引海外热心中国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团体、企业、个人参与到“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来。 进一步争取各级党政组织的支持。要积极主动地争取本地本单位党政组织的领导,使“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具体内容和做法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各级团组织要主动与同级绿委、人大环资委、水利、林业、环保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管理、技术、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更有力地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
三、建立健全促进“保护母亲河行动”蓬勃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 建立积极的推进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的5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确定推进计划和实施措施。切实做好每一年度、每一阶段、每一项活动的具体策划、组织实施和宣传动员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抓住一切有利时机,使“保护母亲河行动”在当地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热潮。 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保护母亲河行动”,特别是筹集资金和建设工程,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技术标准,依法签定和履行协议。无论是全国工程,还是地方工程,都要严格执行以申报审批立项制、项目法人制、资金报帐支付制、监察制和产权预先确认制为核心的《关于“保护母亲河工程”实施暂行规定》,成立专家组,做到科学规划,严格论证,精心施工,建一个成一个,宁少勿滥。各级团组织在对自己兴建的重点工程负全责的同时,对下级团组织建立的重点工程要建立层层备案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要按照《关于“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绿色希望工程)基金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确保落实全国、省级基金会集中管理的制度和募集资金授权制度,所有募集资金(包括工作经费)一律进入基金,所有下拨资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坚决杜绝资金“体外循环”。资金收支和工程建设情况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依法审计,定期实地检查。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社会知名人士以及捐资代表组成巡视(检查)组,检查工程建设、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建立规范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资金募集上,近两年全国采用“保底留用”的做法,即在完成全国分配的募集任务后,剩余资金可留作建设省级“保护母亲河工程”;省级可采用“保底返还”的办法,即所属市、县筹资超出分配任务部分,由省级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管理规范用于该市、县的工程建设。设立“保护母亲河行动”系列奖项,对优质工程命名为示范工程,并优先在其所属地区安排新的工程,表彰奖励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个人。
四、努力强化“保护母亲河行动”的育人功能 丰富教育内容。要积极推动青少年生态环境教育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加强对青少年生态环境知识的系统教育,使他们从小就掌握较为系统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认识人与自然和谐与共、永续发展的重要性。要把青少年生态环境教育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让青少年在走向大自然,了解身边环境状况的过程中,认识母亲河对当地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乃至中华民族振兴的重要性,认识党和国家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从而引导他们更加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立志建设美好家园。 创新教育方法。要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职业等群体特点,创立不同的教育方法。引导青少年自觉倡导和实践保护生态环境的新风,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小建议、小发明、小创造竞赛活动,普遍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岗。利用保护母亲河行动周(日)活动,最大范围地组织青少年参加植绿护绿、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污染的宣传实践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亲近自然,增长知识,提高本领。要注意利用生态环境建设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作为教材,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建教育基地。在切实把保护母亲河重点工程建设成为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同时,各地还应选择当地典型的生态环境区创建各种集学习、教育、实践、观赏等功能于一体的“保护母亲河行动”教育基地,开展富有特色、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生态教育活动。 “保护母亲河行动”是全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只能做好,务求全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集中力量,群策群力,全面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进一步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环境建设规律的运行机制,努力使其成为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有效载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祖国的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大业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