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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 水利部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水利(水电)厅(局):
“保护母亲河行动”自今年初启动实施以来,各级团组织与水利部门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整个行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充分抓住冬春季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团中央、水利部决定,从今年开始,重点在每年的冬、春季,在全国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 ——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
一、宗旨 集中利用冬春季,以农村青年为主体,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大规模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大力推进“保护母亲河工程”重点资助项目建设,在全国掀起“保护母亲河行动”新的热潮。
二、参赛范围和方式 1、参赛范围:以青年为主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林整地等小流域治理施工队伍。 2、参赛条件:(1)可以是常年从事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专业队伍,也可以是每年冬春季流域综合治理中临时建立的施工时间在30天以上的施工队伍;(2)单独承担实施了流域综合治理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具体项目;(3)成员在15人以上,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业务骨干以青年为主;(4)队长是业务骨干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5)建有长期或临时团组织。 3、参赛方式:以县级团委为单位,层层开展竞赛活动,符合条件的突击队均可向当地团组织报名取得参赛资格。获得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表彰的青年突击队方可参加全国竞赛活动。每年11月底前,各地在开展竞赛的基础上,以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名义向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农部,电话:010-85212015、85212012,传真:010-85212321、85212024,邮编:100051)推荐本省(区、市)参赛优秀突击队(推荐材料内容附后)。
三、竞赛内容 1、赛进度。积极承担流域综合治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急、难、险、重、新任务,按照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作业计划,提前或如期高质量完成承建项目; 2、赛质量。承建的项目经水利部门验收达国家或专业部门规定的优质标准,成为当地流域治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示范骨干工程; 3、赛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探索和优化承建工程的管理模式;设立“共青团安全监督岗”、“共青团质量监督岗”等,加强对项目质量管理和监督;文明施工,科学施工,保护工地周围的生态环境,提高突击队社会声誉; 4、赛技术。积极学习和运用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在承建项目中的应用,推进科学技术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普及推广; 5、赛活动。依托承建的项目,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活动,使突击队成员和区域内农村青年的生态环境意识、母亲河意识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和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的热潮,并得到了当地党政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肯定。
四、实施步骤 1、确定参赛队。(1)建队。各地围绕小流域综合治理,以乡、村为单位,广泛组建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2)报名。各突击队可直接向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县级团委报名,取得相应资格后可逐级向地、省级团委报名,参与各级竞赛活动;各地亦可采用其它报名方法进行。参加全国竞赛的要在每年10月12日前(1999年可推迟至12月10日)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3)授旗。各地以队长名字为突击队命名,并集中为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授旗。 2、开展活动竞赛。(1)在每年特别是冬春季,省、地、县以县为基本活动单位,层层开展轰轰烈烈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竞赛活动。(2)按照竞赛内容,以突击队为主体,掀起本区域内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3)各参赛突击队每半年汇报一次竞赛活动情况,负责活动的各级团委、水利部门对参赛突击队及其承建项目进行定期检查指导。从2000年起,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参加全国竟赛的突击队及其开展的活动、所承担的竞赛项目进行检查。 3、命名表彰。各地在青年突击队广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竞赛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表彰。对优秀工程,命名为“青年水保生态园”;对优秀突击队,命名为“小流域综合治理优秀青年突击队”;对活动开展好的团组织,授予“组织奖”。 从2000年起,团中央、水利部每年定期表彰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优秀青年突击队,命名全国青年水保生态园,表彰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组织奖。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是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和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方式,是动员广大青年参与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地团委、水利部门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要尽快行动,通过竞赛,掀起热潮,以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 ——小流域综合治理竞赛活动。要结合当地流域综合治理和“保护母亲河行动”实际,制定出具体周密的实施方案。“保护母亲河工程”全国和省级重点项目所在地的团组织和水利部门更要迅速行动起来投入到这一活动中,通过开展竞赛活动,推进工程实施。要把竞赛和成果作为评定“五四红旗团委”的重要内容。 2、积极协作。各级团组织和水利部门要从各自优势出发,密切配合、积极合作。要加强对突击队竞赛活动的指导,严格对竞赛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加大表彰力度,促进活动健康开展。团组织要主动承担起动员广大农村青年、组建突击队、开展竞赛、组织检查、评选表彰等具体任务。水利部门要充分利用专业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地为突击队承包、建设工程提供技术服务。 3、注重实效。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综合治理竞赛活动要立足于真正建立一批优质样板工程,以竞赛的实际效果带动青年、感染社会。为此,各地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既轰轰烈烈,更扎扎实实,真正干出成果。要遵循水利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确保参赛突击队承建工程的质量和效益。要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农村青年积极投身到“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来,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再造秀美山川”的指示精神,为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
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标准
1、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队长年龄不超过40岁; 2、技术力量强,生态环境意识强,在建设项目中讲信誉、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为本地治理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3、在本地小流域综合治理中,积极承担工程建设中的急、难、险、重任务,且承建的项目在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均达到国家示范工程项目要求(以水利等专业部门技术认定为准); 4、利用突击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母亲河教育活动,提高队员和区域内农村青年的生态环境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和母亲河意识; 5、员遵纪守法,积极带动了身边的青年参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得到了当地党政和社会各方面的好评。
附件2:
全国青年水保生态园命名标准
1、综合治理的小流域面积在200亩以上; 2、乡、村青年突击队承担了主要的建设任务; 3、小流域综合治理后经水利部门验收达国家优质工程标准; 4、工程有良好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 5、权属明晰,有长期固定的管护队伍。
附件3:
“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综合治理竞赛活动组织奖标准
1、区域内有流域综合治理任务的乡镇50%参与了“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有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的村中,1/3以上的村建有1支以上的“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综合治理青年突击队”; 2、竞赛活动组织得力,目的明确,措施有力。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专人负责,受到当地党政领导充分肯定; 3、在竞赛活动中大力宣传“保护母亲河行动”,及时宣传报道了活动中所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在当地形成了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的良好氛围; 4、突击队中建有团组织,团组织在整个竞赛活动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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