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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举行“保护母亲河行动”捐款仪式的通知
 

保护母亲河网站  www.momriver.org 2007年09月15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举行“保护母亲河行动”捐款仪式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

共青团各省、区、市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工委:

    “保护母亲河行动”自今年初启动实施以来,全团上下共同努力,广大青少年以及社会公众的踊跃参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依照团中央下发的《关于以宣传教育募集基金为重点迅速掀起99“保护母亲河行动”春季热潮的通知》(中青电[99]16号)要求,各级、各系统团组织积极行动,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筹集资金,提前、超额完成了筹资任务。为宣传“保护母亲河行动”前阶段所取得的成果,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管理,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于8月8日在北京召开的“保护母亲河行动”情况通报会上,举行“保护母亲河行动”捐款仪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主要内容:
    (1)以省级团委为单位集中向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捐款;
    (2)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向各捐款单位颁发《捐款纪念牌》。
    在情况通报会上,还将通报“保护母亲河行动”实施状况,并公布《“保护母亲河工程”实施暂行办法》和《关于“保护母亲河”——绿色希望工程基金(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基金)管理的暂行规定》。

    2、参会人员:各省级团委1名主要负责人。

    3、具体要求:
    (1)按照团中央下达的募集资金任务以省为单位,请于8月5日前足额将捐款电汇至中国青基会。与此同时,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超额完成筹资任务。汇款户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帐户:01-0018-78。
    (2)请在8月4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告知团中央青农部林牧处,8月7日请与会人员携带电汇捐款的有关凭据,到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甲23号枫苑饭店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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