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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 水利部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意见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水利厅(局)、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关系到21世纪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以今年长江及松花江、嫩江流域的特大洪水和黄河长时间断流为主要标志的我国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状况,更使这一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提出的加强以黄河、长江上中游地区、风沙区、草原区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动员青少年和全社会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伟大事业,努力再造山川秀美的锦绣中华,共青团中央、水利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决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
一、宗旨 以保护哺育中华民族和一方人民的“母亲河”——黄河、长江及其他主要江河为主题,通过举全团之力,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充分吸纳社会资源,建设“保护母亲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周(日)”活动、创建“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基金”,在“母亲河”流域以小流域为单元,大力开展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倡导和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推动国家生态工程建设,为母亲河更好地造福于中华民族和实现全球性生态平衡作贡献。
二、建设“保护母亲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1、目标:先期规划从1999年开始,利用5年的时间,主要在黄河、长江及其他主要江河流域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治理区,建设50万亩以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2、实施方式: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按工程技术规范施工,项目化管理。工程统一名称,即“保护母亲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对项目严格地进行科学设计,通过申报审批确定项目。全国重点工程应在国家确定的重点生态工程治理区,以及地方政府规划的生态治理区内选项,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申报,经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机构同意,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审批。各地也可确定当地的重点工程,并由当地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所有项目均按工程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3、资金投入:原则上按照200元/亩标准建设。全国重点工程采用社会筹资、水利部专项资金支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匹配适当资金的方法,落实建设资金。地方重点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各地团组织、水利部门、青基会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级水利部门可从水土保持基金中切块支持工程建设。 4、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治理优质工程竞赛”。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小流域治理,在此基础上,共青团中央、水利部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小流域治理优质工程竞赛”活动(竞赛方案另发)。竞赛活动以县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自愿参加,由团组织和水利部门负责申报,经当地政府和省级团组织、水利部门、青基会等审核,“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
三、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周(日)”活动 在日常开展青少年治理水土、保护生态活动的基础上,把植树节和中国水周作为“保护母亲河行动周”,将“世界水日”、“国际地球日”、“世界防治干旱和荒漠化日”等作为“保护母亲河行动日”,集中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治理保护实践和资金募集活动。 1、宣传教育活动:在行动周和行动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水土保持法、水法、土地法、森林法、草原法、环保法等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传播、举办展览等方式,对“母亲河”流域生态状况、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通过举办各种仪式、纪念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绿化祖国、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环境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2、治理保护实践活动:在重点工程实施区,组建保护母亲河青少年志愿者服务队,通过义务投劳,按照工程规划设计种植纪念树和水保林,营造示范工程;根据重点工程实施进展,组织国内外志愿者,赴工地开展志愿服务等;广泛组织青少年,特别是少先队员清除白色垃圾及其他废弃物,保护治理成果,美化和保护环境。 3、募集资金活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及其授权的省级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通过组织募捐、义卖、义演等方式,面向社会募集资金。
四、创建“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基金” 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建立“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基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经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授权的省级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基金”捐款受理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执行统一的资金募集及管理规则。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保护母亲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使用情况及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布,接受社会严格监督。 “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基金”是共青团推动工程建设的主要经费来源,以“5元捐植1棵树”、“200元捐植1亩林”、“200元捐建1亩坡地改梯田”和捐建命名水保纪念林、流域治理区等为主要形式募集。基本途径为:面向积极关注和参与祖国生态环境建设大业的国内企业、团体和公民个人募集;面向关注中国和世界环境、生态建设的国际组织和海外企业、团体、有识之士募集。
五、几项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保护母亲河行动”是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大业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水利部门、青基会等要将“保护母亲河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以此为牵动,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中树立母亲河意识、水土保持意识、生态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全面推进祖国生态环境建设。 2、加强领导。共青团中央、水利部、中国青基会共同组成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对全国重点工程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审批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各地在“保护母亲河行动”中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能够顺利、健康开展下去。 3、建好工程。“保护母亲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是整个行动的核心。共青团中央、水利部、中国青基会今年先期启动实施全国首批重点工程,以此为牵动逐步向黄河、长江等主要江河流域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其他治理区延伸。各地各级团组织、水利部门、青基会等要集中力量,把全国和地方重点工程建成“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样板工程;所有工程要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立项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帐制、产权预先确认制等制度实施。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好“小流域治理竞赛活动”。 4、健全机制。建立健全良好的运作机制是实施好“保护母亲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保护。要在实践中注意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基金筹集、活动开展等方面的运作机制,以良好的机制保证总体行动的健康、协调、有序发展。“保护母亲河行动”是一项崭新的社会化事业,各地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创造性地形成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 5、大力宣传。要唤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舆论宣传是具体有效的手段和途径。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充分及时报道有关工作和活动,大肆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影响和带动全社会掀起“保护母亲河”的热潮。 |